彰化縣溪湖鎮媽厝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四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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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


張貼日期: 2021-01-12 15:53:26  點閱:184


詳如簡章

 

甄選類別、報考條件及資格:

甄選類別

名額

薪資

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註

代理教師

1

依學歷支薪

1.預估實缺1名。(110年1月26日起~110年7月1日止)

2.本校資訊相關工作。

3.如因應本校校務需要時,需兼任導師、行政工作。

4.配合學校指導科展、學藝競賽…等及其他交辦業務。

備註:

1.本次甄選缺額係為學期中之預估出缺額,實際缺額聘任仍需以縣府核定之公文為主,依核定後之缺額錄取成績排名順序聘任,原公告錄取者因員額數變少致未聘任者改列為備取,不得異議。

2.代理教師錄取:成績高低排序。

3.代理教師甄選備取若干名,符合資格成績合格者依序列冊候用,若有放棄、逾期未報到時,得由備取名單依序通知遞補。

 

  • 基本條件:
  •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。
  • 無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及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、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。
  • 無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」第 2 條所列情事者。

 

二、報名資格:本甄選分階段報名,請留意本校公告

(一)第一階段適用:須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。

(二)第二階段適用: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(三)第三階段適用: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,或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。